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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抒情散文过敏症[转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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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li 发表于 2003-8-28 09:05: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周泽雄

  此话不假,我的确患有抒情散文过敏症,对散文中出现的抒情笔法,从来不曾产生好感,更别提佩服了。散文当然允许表达感情,但表达不等于抒发,不等于非要为原本自然的情感涂抹唇膏,堆垛布景,填充泪囊,安装扩音器。出现在散文里的“抒发”一词,一望就觉得没安什么好心,就觉得机心深重、城府森严,它通常意味着对情感的摆布和折腾。散文中的情感表达,依我愚见,与观点陈述并无太大区别,虽然可以穿插种种章法或语言上的技巧,本质上却都得遵循有啥说啥的原则。在散文中,感情一旦被赋予了“抒发”的特权,也就等于为形形色色的矫情、造情、滥情,制造了舆论先导,开设了方便之门。对我来说,散文中的情感表达一旦乍现旱地惊雷之势,我总会在第一时间把它打入私设的审美死牢。我无法接受抒情散文,就像我不能接受足球运动员穿着真丝睡袍在球场上踢球,不能容忍妻子旋转着芭蕾舞步陪我去大卖场。

  我对抒情散文的反感,不知始于何时。以往,我只是把它视为萝卜青菜级别的个人口味,没有道理可讲。但今天,因为读到一篇未便披露名号的朋友大作,中心耿耿,遂决定给自己下一份文字订单,内容是解释抒情散文为何不可接受;如果笔风顺利,那就再解释一下,抒情散文为何应该被逐出散文国。--我当然明白小文将面临的尴尬处境,我还知道,不管我的解释是否言之成理,抒情散文作为中国文学的一大强势品种,都有着不以任何人意志为转移的生命力。好在我把探险式写作视为行文的最高诱惑,也并无视写作为下棋的习惯,非要分出输赢。为慎重起见,我且预先声明,这是一次私设公堂性质的私人质问,执笔之前我胸
无片竹。我真正的信念是,在文学批评领域,提出困惑远比释疑解难来得重要。

  我喜欢的散文家中,没有一位是擅长抒情的。如果这说明不了问题,紧接着我又发现,我知道并凑巧有所领略的世界级散文家中,也没有一位是以抒发感情名重于世的。我们这就试着数数,从柏拉图开始,到西塞罗、塞涅卡,再到蒙田、培根,兰姆自然不能遗漏,还可加上德·昆西和伍尔芙,新大陆的爱默生和那位瓦尔登湖畔的著名隐士。就这些吧,名单拉长也无益,因为我好像并没有漏掉比上举诸位明显高明一筹的人物。这些散文大师的文风当然各各不同,且未必不存在瑕疵。比如那位老蒙田,特别喜欢把散文写得文不对题,标题总是起得具体而正规,对“抓眼球”之事不屑一顾,乍看还以为可当工具书使,正文内容却是信马由缰,从来不关心“何处是归程”。“形散”的功夫实在是做到家了,奇怪的是,散尽形骸之后,竟还能别具风神。要说这些大师有何共同之处,根据本文需要,我不妨临时归纳出两点:其一,他们无一擅长抒情;其二,他们无一不体现出十二分的真诚。

  若试着在以上两点间建立因果,恐怕是这样:由于表达的诚信被视为散文的立身之本和美感之源,擅长玩弄情感魔术的抒情,只能遭到斥退。

  必须强调,我并不讨厌抒情,我讨厌的只是散文中的抒情。作为情感的动物,人类早已为抒情安排了合适的就业岗位,在那里它是可以大有作为的。论起资历,属于抒情势力范围的诗歌、音乐和舞蹈,远比散文来得古老。我想,没有人会讨厌抒情诗,诗歌语言之所以如此不同于我们的日常言谈,好像也就是为了方便人们抒发非常之情;同样,爱乐者也不会因为音乐主题具有回旋往复的特点,就指责她不够简洁。事实上正因为抒情是美好的,我们才会以“情人眼里揉不得沙子”的态度,对它更苛刻一些。我们既已为抒情安排了人类所能安排的最好家园,她就应该更敬岗爱业些,不宜这山看着那山高,放着自家的天堂谷不耕种,偏要晃
着肩膀去邻家大院串门子,找乐子,下崽子。何况,针对那些既无力吟哦又无法克制抒情冲动的家伙,前人还从骡子的诞生方式中受到启发,特地为他们杂交出一种名叫“散文诗”的体裁,专供他们以拔牙般的神情作“哦哦啊啊”状。

  文学领域中的各类体裁,分别对应了人类精神生活中的不同需要,正如体育领域中的不同项目,也一一照应了人类健身活动中的不同需要。不同的体育项目有不同的竞技规则,不同的文学体裁也要求不同的表现手法。马拉多纳用“上帝之手”打进英格兰队的那个进球,除阿根廷人外,遭到了全世界球迷的同声唾弃,在散文中夹杂抒情手法,也不妨如此看待。我们都爱说“文无定法”,体无常形,但这话是有前提的,就抒情诗而言,如何抒情,诗人自然可以八仙过海,酣畅淋漓地享受“和尚撑伞,无法无天”的乐趣,但拒绝抒情,排斥诗意,放逐美感,则法外仍有利剑在。同理,我们也可以说“踢球无定法”,这指的是只要球员有能耐,他哪怕用尥蹶子的方式射门,我们也会高声喝彩,但一旦用上了手,“定法”立刻现形,弄不好还要被一张红牌罚出场去。抒情诗人不能不抒情,小说家不能不虚构,戏剧家不能不折腾人类的情感,散文家不能不“修辞立其诚”,窃以为就属此类文体的根本大法或“定法”。

  在世界各民族文学史中,散文较之诗歌,都是更为晚起的体裁。这表明,即使诗歌属于文学殿堂上的皇冠,即使抒情和叙事属于文学的两大首要功能,我们照样有权利要求文学提供点别的。散文之肇兴,原因在此,它天生领受着一道不同于诗歌和小说的旨意。在我看来,散文就是专供人们作倾心之谈的文体,一种本质上(而非形式上)属于对话的文体,也正因此,散文作为一种文体的道德,遂与商业的首要道德重叠了,那便是诚信。抒情散文之不可容忍,八成就在于践踏了散文的诚信原则。

  其实,散文史上的大师们早已用各自的杰作告诉我们,散文绝不会因为拒绝抒情而变得乏味和寡淡,诚信照样是一句“芝麻开门”的艺术口诀,神奇程度甚至不逊于“抒情”之于抒情诗。借助查尔斯·兰姆等人的努力,我们看到,将呼天抢地的抒情流放出散文国,并不会降低散文的情感含量,相反,我们看到了一种即使与第一流抒情诗相较也不遑稍让的情感。作者与我们娓娓而谈,拒绝了所有披肝沥胆的表现主义手法,严禁把肋骨当成琴弦拨弄,他不屑于扒开衣襟向我们展示伤痕,他一次也没有企图让我们掏手绢擤鼻涕,一次也没有出于放纵情感或擢升意义的需要而企图拉拢山脉,劝诱流水,栽脏青松,谄媚小草,作者只是遵循着自然之道,如水之就下,花之向阳,然而,他仍然攫获了我们,征服了我们,甚至,感动了我们,真有“不战而屈人之兵”的风采。韩愈名文《祭十二郎文》就是一例,它虽有着足够催人泪下的内容,但别说抒情笔法,韩文公就连基本的文词经营都置之不顾,只顾呜呜道来,通篇泣不成句,悲不就调,语句重沓,意思骈出,然而,它当之无愧地成为“祭文中千年绝调”,其中包孕的人间至情,窃以为惟书法中颜真卿《丧乱贴》可比。兰姆杰作《穷亲戚》则提供了另一个范例,它同样是感人至深的,但搜尽全篇,却发现作者不仅没有施展任何抒情手段,反而自始至终一脸俏皮,置读者眼中的莹莹泪光为无物,似乎打动读者根本不是他的兴趣所在。这正是神乎其技、师法自然的极品散文!因为,当我们被日落的景致、初春的细雨濡湿了心情之时,也同样没有发现太阳流露出试图打动我们的居心,细雨更不曾因为我们的凝视谛听而由淅沥陡转为滂沱,我们总是被感动得不知不觉。至于抒情散文,那便仿佛在我们眼前晃动出十五个月亮,七上八下,以便明目张胆地勒索读者的眼泪。心术固然不正,技艺亦显拙穷。

  依我浅见,散文之道最可比拟于交友之道,我们若结合朋友间的晤谈,也许更能看清其行文特征。与朋友交往聊天,你当然应本着“人无信不立”的古训,首先确保自己的诚实,但这并没有让你付出放弃幽默的代价,也不等于你可以无视表达的准确、逻辑的缜密和叙述的生动,你也不妨开几句玩笑,或临时改变一下话题,你的表达自由几乎不受限制。既然是朋友,大家不必太过拘束,不必像行酒令那样制订出繁琐规则,无论袒腹东床还是正襟危坐,都悉听尊便。但设想一下,你的伙伴倏地收住话头,突然风情万种或壮怀激烈地做出一个让人莫名惊诧的抒情动作,你会生何感想呢?美国电影《费城》中就出现过类似一幕:汤姆·汉克斯主演的同性恋者兼艾滋病患者,在私人律师(丹泽尔·华盛顿饰)向他询问案情时,突然反问律师对希腊传奇女高音卡拉斯有何观感。就在丹泽尔露出一脸傻相之际,病人的表情却现出迷离之态,身子开始酥软,声音则仿佛浸泡在水里,隔着重重涟漪向我们倾诉。--在我听来,那也就是抒情散文的声音。

  诗人写作,常常允许目中无人。在李白纵横飞扬的诗句中,我们就能感到一股“我醉欲眠卿且去”的排斥性力量,仿佛读者是多余的人,不相干的人,爱读不读,与诗人并无妨碍。小说家的工作,也具有某种自封闭结构,他不妨沉浸在虚构世界里,对读者不闻不问。但散文家不行,散文家写作时虽然也是孤身一人,但他眼前永远有一个交谈对象。散文是一种直面他人的文体,作者不应让自己处于自斟自吟、击筑高歌的状态,他无权像诗人那样进入物我两忘之境,或摹仿借东风前的诸葛孔明,斥退众人,独上高台,只顾一个人仗剑作法,喃喃自语。当然,同样是面对他人,同样是与想象中的“看官”交流,具体方式也不妨因人而异。有人喜欢与读者咬耳朵,作窃窃私语状;有人喜欢与读者拉家常,话总是说得有一搭没一搭;有人擅长与读者做秉烛之谈,关系密切得好像可以彼此借钱;有人则愿意想象自己站在布道坛上,把读者理解成一群迷途的羔羊;有人喜欢把文字裁剪成一套警察制服,导致读者总有接受盘问的错觉;有人却反其道而行之,喜欢把文章拾掇成马戏团的服装,将把你逗乐当成一项政治任务来抓。招数是层出不穷的,但无论何种方式,都要求作者维持诚实不欺的形象,因而也都轮不到抒情来插上一杠子。

  从读者角度考察,我同样不能得出散文允许抒情、鼓励抒情的结论。读者在读散文之前,通常缺乏接受抒情的心理准备,他先验地认定作者是诚实的,他认为作者既然选择了散文而不是诗歌作为表达载体,就表明这位作家只想着与自己进行真诚的交流,作为读者,当然也就相应做好了与作者坦诚相见的准备,他将此视为双方的默契。但是,作者的嗓音突然变了,他抽冷子般地实施起抒情行为了。这算咋回事呢?老实的读者完全可能被他六月飞雪般的激情勃发弄得措手不及,而如在下这样不够老实的读者,最客气的感受也是指责他的犯规。我会说,先生,您越位了,这个进球不算。

  出现在散文中的抒情手法,有不公平竞争之嫌。作者趁读者疏于防范之时,骤然发难,突施妖刀,读者还没回过神来,却发现作者已将私人形象瞬间拔高,以巨量封上涨停板。我认为,这属于不正当获利。他将美声唱法悄然混入日常言谈,就读者这一面来说,等于在品尝一杯被人偷偷搀入了蒙汗药的绿茶。作者一边长歌曼舞,纵情歌唱,一边却希望读者误以为他只是在踱小步,聊家常。抒,古义也作“舂”解。散文中的自我抒情,依我看就有拿着石臼死命捣鼓之嫌。文贵有情,情却不必待抒而后止,散文本属再现的艺术,而非表现的艺术。所以,若一位作者在散文里突然表示“我真想跪下”,我是完全可能被他“震傻”的。读杨朔先生的散文,我们也会获得此类丰富的“震傻”体验。在今天个别青年新锐的笔下,我注意到抒情手法又有了开疆拓土的新动向:壮怀激烈地勒令他人忏悔,涕泗交迸地表示自己正因幸福而流泪,或假贴耶稣的面具,一脸苦相地对国人精神状况大摇其头,都不妨被视为抒情术的“与时俱进”方式。

  通常,作者都希望讨好与读者的关系--有时,故作高人态,也是讨好的一种伪形--但这份愿望不宜表达得过于露骨。比如,见到有些作者不断表白自己如何热爱读者,不断强调读者与自己的关系已是何等地“鱼水情”,我多会大感仓皇,因为我觉得自己有被他用话语“拿住”的危险。何况,我兴许觉得自己与他的关系根本没到那个份上,如果拒绝领情,他此等肝脑涂地的陈情,便极可能凭空陷我于不义:人家都把心掏给你看了,你还能掉头不顾吗?是的,我会掉头而去;不仅如此,如果有文学法院,我还会以情感贿赂或情感讹诈的名义对他提出起诉。读者未必是散文家的情人或密友,作者的抒情笔法固然有可能取悦一部
分具有追星族特色的读者--如果他有的话,却也可能使另一部分原无此心的读者受到情感骚扰。散文家对读者发出的示爱声音,应该以不使读者难堪为限。

  到了举例说明的时候了。这样的例子原本举不胜举,也正因此,寻常的例子我反而嫌不过瘾,那就干脆举个“犯上作乱”级别的:我觉得范仲淹先生千古名篇《岳阳楼记》中的那句“千古名句”,也未必不值得质疑。我刚才用两分钟时间又把这篇雄文在脑子里过了一遍,遂进一步确信,“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出现,具有莫名其妙的全部特征,与该文此前的风景描述及朋友滕子京的嘱托,根本谈不上有何内在联系。它是作为一块天际陨石,猛不丁地敲破在读者额头上的,读者对它的肯定,很可能属于头脑敲蒙后的条件反射。登高望
远,面对眼前的汤汤湖水,感慨系之自属难免,但以拟人法说两句“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话,应该已经够意思了,无论读者还是洞庭烟波,想必都已领情,谁知作者见好不收,非要把话说到水若有灵必将含羞枯死的地步,则不识居心何在。如果作者当真认为“微斯人,吾谁与归”,他将使自己陷入孤家寡人之地,孤芳自赏之乡,因为“斯人”并不存在,“斯境”也从来不曾属于人类。它也许是佛陀的境界,基督的境界,却永远不会是、永远不该是人的境界。我们有权追求伟大的人生,但不应付出让自己变得荒诞的代价。如果再功利一点,我还想说,在神州大地出现这句响遏行云的对子之后,没有任何迹象表明国人的人格境界、精神操守曾经得到过微量提升,我们看到的只是,它使得中国的正人君子从此无端多出一件哄抬自身、打压他人的语言利器。一桩没有一个凡人可以做到的伟业,一种在根子上违反人之常情的心理,竟具备众喣飘山的神功,历千年而不竭,这等怪力,也只有抒情散文能够办到。瞧瞧,一条名叫抒情的小虫子,爬了近千年之后,就会赫然长成一具文化恐龙。

  我认为抒情散文并非为全人类共同接受的文学样式,它只是在中国文学中才蔚成大观。倘此论成立,我们接着就得询问,中国文学传统中究竟潜伏着一块怎样的酸性土壤?我的观点是,我国有一个独特的道德文章传统。得到中国人一致认可的文人,通常都是那些其作品可以最终被表彰为道德文章的人,而所谓道德文章,除了必须大致满足文学上的基本要求外,还必须能够对人类的道德--常常表现为符合我们好动的时代即兴之需的年鉴式道德,类似期货市场上的浮动价格--作出有力的歌颂或呼唤。此等“道本位”的文学传统,必然会对种种道德秀加以鼓励,抒情散文之横空出世,也就无足骇怪了。国人对道德文章的饥渴是
如此深重,以至道德审美常常还会凌驾于文学审美之上。一名虽然写过大量出色作品但从不曾华丽地作过道德表述的文人,如李商隐或沈从文,在中国文学史上几乎注定得不到最高褒奖,除非他像元曲大家王实甫那样,一边笔下生花,一边还能忙里偷闲地说一句大腕级格言,道是“愿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这便够了,我们立刻可以把反封建、反对包办婚姻的道德奖章颁给他,至于“指头儿告了消乏”之类的“淫词艳曲”,一概不予追究。同样,具有若干老流氓习气的英国人培根,也正是因为一句符合我们即兴道德的格言“知识就是力量”,而在中国身价百倍的;巴金先生二十年前“要说真话”的真诚呼吁,按照我们现时的道德汇率,其身价也已明显超过了他作为一名出色小说家的全部劳作。这样的例子我们还没见够吗?中国人提到法国哲学家帕斯卡尔时,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因为他写过一句格言:“人是会思想的芦苇”,另有百分之九,则与那句俏皮话有关(指“克莉奥佩特拉的鼻子如果更长一些……”,据我所见,从未有人把这句话引全过,从未有人提到它的下一句话:“克伦威尔的膀胱如果没有阻塞而能活得更长一些”,真是非常奇怪);虽然作为大作家的鲁迅先生最渴望获得的荣誉乃是当一名文体家--他确实当之无愧,但这事由不得他作主,谁让先生还写过“横眉冷对千夫子,俯首甘为孺子牛”或“吃的是草,挤出来的是奶”之类的道德名言呢。

  看来,欲颠覆抒情散文的合法性,我们先得否认道德文章的合法性,甚至敢于断言:道德文章根本不符合文章道德。然而,这事儿谈何容易,我今天也只是说说而已。

  我还想说,对一位有尊严的散文作者来说,抒情根本就是不可想象的,何况,抒情还具有反幽默的特点。在中国庞大的抒情散文作者队伍中,我们见不到一位幽默家,这绝非偶然,因为抒情本来就是幽默的天敌,正如幽默本来就是散文的施主。

  --载《天涯》2003年第3期
采薇 发表于 2003-8-28 17:59:31 | 显示全部楼层
“前人还从骡子的诞生方式中受到启发,特地为他们杂交出一种名叫“散文诗”的体裁,专供他们以拔牙般的神情作“哦哦啊啊”状。”

王粲爱听驴叫,因此葬礼上魏文帝便令大家各学驴叫一声送他,一时驴鸣四起
想来很有散文诗会的效果...
[em02]
妮子 发表于 2003-8-29 05:30:43 | 显示全部楼层
!!!!
感叹!!![em12][em02]
coolcoco 发表于 2003-8-29 08:28:42 | 显示全部楼层
"诗人写作,常常允许目中无人。在李白纵横飞扬的诗句中,我们就能感到一股“我醉欲眠卿且去”的排斥性力量,仿佛读者是多余的人,不相干的人,爱读不读,与诗人并无妨碍。"
_____________确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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