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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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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山的夜 发表于 2003-1-21 02:25: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什么样的自由?

  自由,自由,有多少罪恶假汝之名而横行于世。

  人们经常会发出这样的感叹。的确,历史上,尤其是本世纪,假自由之名而行极权之实,给人类留下最惨痛记忆的事太多了。

  然而,这些罪恶并非自由之过,自由仍然是人类最高贵的一种理想。特别是对中国人来说,自由仍然是一种稀缺的、因而也是需要努力追求的美好理想。

  那么,面对各种各样的自由说词,我们该追求什么样的自由?

  首先,需要明白,自由是一个“社会性”概念,它描述的是人是人之间的某种关系。鲁宾逊呆在孤岛上,可以说是天马行空,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但这跟自由无关。碰上暴风雪,你没法出门,你不能说你不自由。在这里,自由或不自由仅只是一种比喻的说法。

  自由是这么一种状态,在此“一些人对另一些人所施以的强制,在社会中被减至最小可能之限度”。(哈耶克)因此,自由仅指人与他人间的关系,反过来,对自由的侵犯也只能来自他人的强制。

  这样的自由与你在某种情势下的选择的可能性或你的个人能力大小并无关系。你掉进河里,恰巧岸边没人,但并没有人剥夺你的自由。你不能像跳高运动员那样一跳两米多高,这也并不是不自由。

  有多少行动途径可供一个人选择的问题,固然很重要,但是,它却与下述问题不同:个人在多大程度上能按他自己的计划和意图行事,他的行动模式在多大程度上出于自己的构设,亦即指向他一贯努力追求的目的,而非指向他人为使他做他们想让他做的事而创设的必要境况。个人是否自由,并不取决于他可选择的范围大小,而取决于他能否期望按其现有的意图形成自己的行动途径,或者取决于他人是否有权力操纵各种条件以使他按照他人的意志而非行动者本人的意志行事。因此,自由预设了个人具有某种确获保障的私域(个人空间),亦预设了他的生活环境中存有一系列情势是他人所不能干涉的。

  既然自由是免于强制,那么这里就必须解释一下强制的含义。所谓“强制”,就是意指一个人的环境或情境为他人所有意地控制,以致于为了避免自己可能遭受更大的危害,他被迫放弃按自己的一贯的计划行事,而只能服务于强制者的目的。除了选择他人强设于他的所谓的较小危害之情境以外,他既不能运用他自己的智识或知识,亦不能遵循他自己的目标及信念。

  强制之所以是一种恶,完全是因为它据此把人视作一个无力思想和不能判断自身潜力和所处环境的人,实际上是把人彻底沦为了实现他人目标的工具。

  当然,在任何一个社会里,强制都是不可避免的,因为,要保证一个社会的延续和发展,必须有一套规则,而为了执行这一套规则,必须使用强制的手段。文明国家一般都把这种使用强制的权力授予了国家,由国家垄断强制。然而,由此却能生出另一困境,国家却常常滥用强制手段,从而侵犯个人自由。因此,要保障自由,必须把国家的强制范围减少到最小限度,同时通过种种制度设计制约国家国家的权力。由此才有有限政府、宪政、法治等理念。

  现代社会复杂的制度、规范,其实就是人们在强制的不可避免性与把强制减少到最小限度这两者之间寻找某种平衡,由此也可以看出,自由其实是相当脆弱的。这种自由也就成为一个动态的过程,因为,我们总是可能面临某种强制,面临种种对自由的威胁,然后我们试图限制这种强制。历史就是一个自由人反抗和限制强制的过程。

  中国人一直受到国家以种种借口所施行的强制,中国人所需要的正是这种免于强制的自由。中国经济之所以能在近二十年获得飞速发展,就因为人们从政府的桎梏中或多或少地解放出来,释放出巨大的创造力。中国进一步的发展,也有赖于国家收回它的伸得太远的触角,还民间社会和个人以更大的自由。

 

参考资料:

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第一章自由辩
 楼主| 后山的夜 发表于 2003-1-21 02:30:3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转秋风前辈的东东,比较喜欢就不经他/她同意贴过来了。其实,上网常常就是在看这些或经济学方面的东西,确实是解决了一些困惑,而同时又添了另外一些困惑。在这里,是想让大家也困惑或清晰一下。和和,麻烦制造给大家了哦。
 楼主| 后山的夜 发表于 2003-1-21 02:31:12 | 显示全部楼层
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

  我们常常听到有人用诗一样的语言歌颂自由,说“像鸟一样自由地飞翔”。

  这句话中所蕴涵的意思是说,如果我是自由的,我就可以无所不能,可以随心所欲,我有力量可以飞到任何我向往的地方,享受人间最美好的一切。

  显然,这与我们对自由的定义——把他人的强制减少到最小程度——是不同的。我们的自由概念是“消极的”,或者说是“否定性的”,而鸟儿式的自由概念则是“积极的”或者说“肯定性的”。我们就来解释一下这种不同。

  当代自由主义一代宗师伊赛亚·伯林(1909-1997)最为人所知的思想贡献,大概就是其两种自由的概念,即消极的自由和积极的自由。对于人们理解自由的实质具有重大的意义。

  伯林指出,在思想史上,有两种含义和意义非常不同的自由概念。

  想要自己治理自己,或参与控制自己生活过程的欲望(积极自由),可能和希求一个能够自由行动的范围的欲望(消极自由),同样深刻。而从历史角度来看,前一种欲望,或许还发生得更早。但是,这两种欲望所希求的,不是同样的东西。实际上,它们的区别非常重大,以致于造成了今天主宰着我们这个世界的、各种意识形态的冲突。因为相信“消极的”自由概念的信徒,认为“积极的”自由概念,有时只不过是残酷暴政的华丽伪装而已;而“积极的”自由观念则认为,自由是去过一种已经规定的生活形式的自由。

  “消极的自由”,和针对以下这个问题所提出的解答有关,亦即:“在什么样的限度以内,某一个主体(一个人或一群人),可以、或应当被容许,做他所能做的事,或成为他所能成为的角色,而不受到别人的干涉?”。在这种意义下,自由就是“免于……的自由(LIBERTY FROM…)”。若我是自由的,意思就是我不受别人干涉(强制)。不受别人干涉的范围愈大,我所享有的自由也就愈广。

  积极的自由,则和以下这个问题的答案有关:“什么东西,或什么人,有权控制、或干涉,从而决定某人应该去做这件事、成为这种人。而不应该去做另一件事、成为另一种人?”在这种意义下,自由是“去做……的自由(LIBERTY TO…)”。

  坚持消极自由的人所关心的是“政府干涉我多少”,“我可以自由地成为什么、或自由地做哪些事?”;主张积极自由的人则关心“谁统治我”,“谁有权决定我是什么人?不是什么人?应该怎么样?做什么事?”消极自由争取的是不让别人妨碍我的自由,积极自由则以做自己主任为要旨。

  按照伯林的分析,这两种自由的区分对应于两个逻辑上相互区别的问题。如果有人问:“是谁控制我?”这一问题的答案将说明“积极自由”的内容。一些人能不能回答:“我控制我自己”,这就是积极的自由。如果有人问:“其他人在多大程度上干涉我?”答案将说明的是“消极自由”的内容。有人会回答:“很少”,这就是消极自由。消极自由涉及的是机会,积极自由涉及的是能力和资源。前者涉及的是“有多少扇门是向我敞开的”;后者涉及的是自主的能力或利用资源的能力。当一个人正在做想做的事的时候,他是积极自由的;当没有人干涉他的时候,他是消极自由的。伯林还认为,手段不构成对自由的限制。因为手段是与自由的运用有关,而不是与自由的拥有有关。如一个人太穷或太无知而不能利用他得到的自由,那么并不能说没有自由。门仍然对他开着,虽然他不能走出去。

  不可否认,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都是任何有尊严的生活所不可缺少的,但较之消极自由来说,积极自由更常遭到人们的滥用。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都是真实存在的,而且是不可逃避的问题。“一个社会为这两个问题所做的答案便可以决定这个社会的性质是自由的还是专制的,民主的还是暴政的,世俗的还是宗教的,私有的还是共有的等等。这两个概念无论在政治上还是在道德上均被歪曲过,并向其反面发展。”

  伯林认为他所谓的“积极自由”同理性主义的观念有逻辑联系。在理性主义者看来,自由和理性是人的特征,主张自由包含在符合理性的行为和生活中。理性构成了人的本质,因而按照理性来生活就是符合人的真正的本质,就是自主和自我表现决定,就是自由。如果有的人不能发现理性并按照理性来生活,那么他就可能会被那些有足够特权知道并按照理性生活的人所“引导”和强制。这种“引导”和强制不仅能促进他的利益,而且能促进他的自由。它们会把他从情感的“专制”下或低劣的自我表现中解放出来,并帮助他成为真正自由的和民主的存在。伯林据此得出结论,依靠理性获得自由(LIBERRATION BY REASON)是“积极自由”的核心。

  另一方面,我们主张消极自由,则表示对于人的理性的一种审慎的怀疑,如哈耶克所分析的消极自由的根据在于人的无知的不可避免性(见下篇)。

  在对两种自由概念的分析中,伯林始终强调“消极自由”是更为真实的自由,“在我看来,‘多元主义’以及它所蕴涵的‘消极’自由,是比较真确的、比较合乎人性理想的主张,要比那些在大规模的、受控制的权威结构中,寻求阶级、民族或全人类‘积极’自我表现作主之理想的人士,所持有的目标,更为真确、也更合乎人性。”正如他所解释的那样,“自由”二字的任何诠释,不论多么特殊,都必定包含最低限度的“消极”自由。即一个人必须拥有一个不受人干涉的领域;而“积极”自由的概念,有时只不过是残酷暴政的华丽伪装而已。

  我们在前一篇文章所阐述的正是消极自由的概念。这一点常常不能令浪漫主义者满意。其实,我们所珍视的种种价值,比如和平、安全、稳定等,亦都是消极的或否定性概念,自由恰恰也属于这一类概念,因为它所描述的就是某种特定障碍——他人实施的强制——的不存在。它是否能够具有积极的一面,或者说肯定性(positive),完全取决于我们对它的使用或认识。自由并不能保证我们一定获致某些特定的机会,但却允许我们自己决定如何处理或运用我们所处于其间的各种情势。

  本世纪中国知识分子所接受和传播的自由概念,基本上就是从法国传来的积极自由的概念。这种观念的确鼓舞了人心,但它却埋下悲剧的种子:我们把太多自己的权利让渡给国家,因为,国家可以给我们一种有力量的感觉,国家可以让我们有自由的感觉。从而我们自己却被国家严密地控制,变成了国家的工具而不是目的。

  消极的自由的确是不完美的,然而,许多人曾经用完美的积极的自由理想来指引我们,最后我们却发现并没有步入天堂,而是被驱赶进了地狱。消极的自由下,我们的确不能随心所欲,但在积极的自由下,最可能随心所欲的却是统治者。劳动人民当家作主,可以管理国家事务,然而事实如何呢?

  与其幻想每个工人都参与企业管理,不是想出一些实实在在的办法限制经理的权力。与其幻想每个人都能当家作主,不如设计出某种制度限制和制约国家的权力。

  其实消极的自由并不意味着我们只能一味消极地等待这种自由降临,或者我们回到自己的内心世界,不问外间各种事。恰恰相反,在强制多多的国家,摆脱种种强制就是争取自由,比起幻想劳动人民当家作主,是一个更为艰难的过程。我们要自由,并不是取消国家,并不是不要一切规则,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我们是要给国家划顶一个行动范围,就是限制国家强制的范围和强度。从这一意义看,争取消极自由又何尝不需要积极的态度呢?

参考资料:

伯林:《两种自由》
 楼主| 后山的夜 发表于 2003-1-21 02:37:25 | 显示全部楼层
自由的理由

  追求自由已经成为人们的共识,当然极少数人除外。那么,我们为什么需要自由,或者换句话,我们坚定地主张自由的根据是什么?概括起来就是一句话:所有的人对于实现其目的及福利所赖以为基础的众多因素,都存有不可避免的无知。

  这种无知的意思是说,没有任何人对我自己的了解比我还深,因而任何人都没有理由来强迫我按他的意志行动。我有权按我自己喜欢的方式追求自己的利益,只要不损及他人。

  让我们假设,如果存在着无所不知的人,如果这个家伙不仅能知道和控制所有影响实现我们当下的希望的因素,而且还能够知道和控制所有影响实现我们未来需求和欲望的因素,那么我们就当然只有怪怪地跟着位神灵亦步亦趋,我们必然完全皈依于他,我们也就不好要什么自由了。

  而事实上,未来是不可准确预测的,我们也不可能掌握某种终极的、可以完全解释人类行动的所谓规律。正是为了给不可预见的和不可预测的发展的可能性提供空间,自由乃是必不可少的;我们不知道什么是正确的,所以我们必须进行各种各样的尝试。因此一个好的社会就应该是允许我们进行尝试的社会,这样的社会就是自由社会。我们之所以需要自由,乃是因为历史告诉我们,我们可以期望从自由中获致实现我们诸多目标的机会。

  正是因为每个个人知之甚少,而且也因为我们很难知道我们当中到底哪位知道得最多,我们才相信,让社会中的每一个体自由行动,通过这种独立的和竞争的努力,能促使那些我们自己也许根本就不会想到,但只要见到便会需要的东西的出现。自由的社会总能给我们带来惊喜。

  科学新发现、技术创新和制度的演化,往往是人们不断进行尝试才得以实现的。一个社会,或者人类要发展,就必须对未来开放,探索一切可能性。文明的发展,甚至维系,都取决于我们是否能为种种可能性,为未知之事象(或偶然之事象)的出现和发展提供最多的机会。而唯有自由制度才能提供这种最多的机会,从而,自由乃是人类文明健康发展所必不可少的制度保证。

  这些未知之事象或偶然之事象,是不可能由某个机构甚至国家事先计划好,也不可能由某个超人、圣人像巫师一样准确预言,而是在千千万万的、杰出的和普通的个人,将其所获致的知识与态度进行组合、将技巧与习惯进行组合的过程中发生的,而且也是在有能力的人士遭遇他们有相应知识去应对的特定环境时发生的。正是我们对如此之多的东西都处于必然无知的状态之中,才决定了我们必须在很大程度上去面对或然之事和机遇。

  当然,所有的政治理论都假定大多数个人是极为无知的。但是,自由主义者的不同之处在于,他把自己也纳入了无知者的行列,他永远不会承认某个人包括自己,或某个集团是全知全能的,可以掌握历史的和社会的规律。

  相反,各种各样的专制极权主义者都把自己排除在无知者之外。比如中国历代专制统治者也承认人的无知,但自己除外。他绝对地承认老百姓的无知,所谓“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所谓在某某指引下奋勇前进,可不就是说,老百姓什么也不知道——也不让你知道,只有跟着圣贤、全知全能者和伟大领袖的屁股后面瞎跑的份儿,这样,当然就没有任何个人的自由,而只有统治者自己的绝对自由。

  我们这里所说的知识,不仅仅指,更准确地说并不主要指人们一般理解的科学知识,而泛指人类一切意识到和没意识到、成形的和未成形、系统的和零散的对于社会和自然的认识,尤其是指对于社会赖以运行的规则、传统的认识,对于个体的经验、能力、秉性等的把握。它远比科学知识复杂,也更难把握。这种知识分散在无数个人大脑中,没有任何人可以把它集中到一起,即使是历史上最专制的制度也做不到这一点,从而如果这些知识不能得到机会发挥,比如在专制制度下,就必然会造成知识的浪费,从而从总体上不利于这个社会的发展,当然对个人更是重大损失。

  正是通过众人所做的彼此调适的努力,人们在其行动中得以使用的知识才会远比个人自己所拥有的知识为多,甚至远较在智识上有可能加以综合的知识为多;也正是通过如此这般地使用分散的知识,人们所可能获致的成就方远较一个人的心智所能预见的为大。在自由的交流和交换过程中,个人不仅可能获得财富,也能获得知识。正是由于自由意味着对直接控制个人努力之措施的否弃,一个自由的社会所能使用的知识才会远较最明智的统治者的心智所能想象者为多。

  人类历史上增进、扩大个人自由的所有制度,都是适应无知这个基本事实的产物,这种适应旨在应对机遇和或然之事象,而非确然之事。在人类事务中,我们无力达致这种确然性,亦正是基于此一原因,为最佳地使用我们所拥有的知识,我们必须遵循那些为经验表明能在总体上产出最佳结果的规则,也即自由制度。

  当然我们可以运用种种更完善的方法,尽可能地去完善或改进我们的制度,以增加做出正确预测的可能性。然而最为重要的是,我们应当为不确定的任何个人(unknown individuals)提供最多的机会,以使他们有可能知悉那些连我们自己都尚未意识到的事实并在其行动中运用这种知识。

  对于中国人来说,追求自由也有经验上的坚实论据,这就是一个历史事实:凡是实行自由民主制度的社会,经济文化科技都比较发达,而不能保障人民自由的社会,发展水平则大多比较落后。这种经验上的关联虽然并不能完全归结为某种因果关系,但显然其间的关系也是清楚的。从十九世纪末中国人睁开眼睛看世界时起,明智的中国人就认识到,只有保障人民的自由,实行宪政民主制度,才能民富国强。

  事实上,中国近二十年发生的巨大变化背后的动力,就来自从国家的严密控制和计划经济的窒息中部分获得自由的个人和私有企业释放出的创造力。为什么获得诺贝尔奖的华人却都是在美国才作出其创造性的研究项目?难道与美国社会较大程度的自由无关?任何反对个人自由、反对自由主义的人,都不应该漠视这一事实。

  而由于我们不承认有任何个人或团体可以掌握分散在无数个人手中的知识,我们必然就主张把对个人的强制限制在最小限度。因为,强制一般总有一个前提,就是某人或某团体比我伟大、正确、光荣,而我自己愚昧无知、只好让别人指出一条明道。他会说他强制我,是为我好,因为我自己不知道什么对自己好,什么对自己坏。所有专制主义者都是以此为自己辩护的。

  如果我们承认无知的不可避免性,必然反对政府对个人的各种无端的干涉和限制。首先要限制的就是政府的权力。因为政府不可能写出译本伟大的小说,作出一项伟大的发明,也不可能提出某种伟大的思想观念。因为政府决不会比我对我自己的需求、爱好、利益知道得更清楚,它更不可能比我更清楚我自己的能力、长处和短处,所以,它无权干预我,而应任我自己按我的方式追求我的利益。

  在当代中国,人们缺的正是这种基于对无知的认识的宽容。某些人总认为自己比别人高明,已经发现了真理,你必须按指引出来的道路走,你必须服从国家的安排,你不能和别人不一样;你分不清什么是好什么是坏,所以我们要扫黄,要限制你看外国电影、电视;所以你如果你在街上晃荡,就会有老太太上来盘问你。正因为如此,我们的文明曾长期陷入停滞。亏得现在的中国人不用全得听一个人或某个集团的了,个人的创造力才能发挥出一些。

 

参考资料

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第二章自由文明的创造力
 楼主| 后山的夜 发表于 2003-1-21 02:42:56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就在这里贴这些,很多的哦,哈哈。也许很少有人象我这样在网络上看这么长的东东,在真实资源匮乏的时候,虚而紧收上网费用的资源还是很丰富,尽管还是有很多东西不能看到,还是比较满意了。唯一不足的是,眼睛累,而且不能反复体会。真希望有一天能进入一个天堂般的图书馆!
夜未央 发表于 2003-1-21 02:44:34 | 显示全部楼层
能不能把它们转移到"管理论坛"
 楼主| 后山的夜 发表于 2003-1-21 02:46:2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帮我转吧,好怕麻烦。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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