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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那个狡黠的犹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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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未央 发表于 2011-7-19 10:34: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跟导师去出差,带的书里有一本阿西莫夫的《宇宙秘密》。火车上导师问我有没有闲书,我就递过这本去。他看到书名表示抗议:”这书太不闲了!“我说:“不会啊,很好玩的。”等我一觉睡醒,看见导师正在看那篇《庞培与命运》,边看边笑。次日工作的时候,他忽然问我:“昨天那本书的作者,阿什么……阿莫西林?”“阿西莫夫。”我说。“噢,”他若有所思地说,“如果他还活着,我真想跟他聊聊天。”(我因此决定更爱我的导师了。)
2在从小到大的阅读经验里,有两种情况格外令我珍视。
有一种情况是这样:某本书你小时候特别喜欢,但始终不知道是谁写的(那时你还不像长大之后那么关心作者、出版社和版本)。长大后终于有一天偶然得知,啊!原来那本书的作者是×××!于是这个名字格外令人心悦诚服。
另一种情况是这样:某本书你长大之后才读到,然而它如此精彩,像一道暗夜里的闪电,你简直看呆了。回过神来就生出一丝遗憾:倘若早些年就见到他的书,那多么好!也许人生轨迹都不同了。于是这个名字格外令人耿耿于怀。
阿西莫夫,对我而言,既是第一种作者,也是第二种作者。
3豆瓣有个阿西莫夫小组,小组介绍非常简洁:“阿西莫夫,神。”
我得承认这句概括十分精辟,如果换个说法,也许我得写5000字。阿西莫夫是个惊人的高产作家,他的写作速度是平均每个月一本书。用他自己的话说,“我因此而成为每月一书俱乐部的会员。当然会员只有我一个人。” 考虑到他还是雨果奖得主俱乐部和星云奖得主俱乐部(以及终身成就大师奖分部)的会员,就离神不远了。但这还不是全部,除了科幻小说,阿西莫夫还创作了数量可观的科普著作,几乎涉及所有科学领域,范围之广博令人想起另一位著名的人类历史讲述者----美国作家亨德里克·威廉·房龙。身为化学家的阿西莫夫,在38岁那年放弃了研究工作,却以另一种方式在科学传播之路上赢得了世界级的声誉。
4 高中毕业照(15岁)
阿西莫夫说自己11岁的时候就发现了写作的秘诀,这秘诀很难解释,但至少有一点很重要,就是用尽可能简洁平易的语言把事情说清楚。这是一件很难的事,非聪明人不办。但是聪明人又往往忍不住在文字里抖机灵,结果就是让阿西莫夫这样的文字变得十分难得。阿西莫夫本人用“平板玻璃”的比喻来说明这个问题:制造彩色玻璃的工艺古已有之,然而透明无色的玻璃却要到17世纪才问世。理想的阅读状态就像透过平板玻璃看世界,清晰透彻,从作者到读者,中间全无遮拦。并不是每一扇窗户都适合安装平板玻璃。选择这样的写作风格意味着与读者坦然相对,放弃装潢、扮演和炫示的诱惑,也放弃掩饰、藏拙与回避的可能。“写得明晰比写得华美更困难”。
阿西莫夫的自负似乎是世所公认。他流传最广的一张标准照(见本文题头图)上,一副洋洋自得的笑容带着三分恶作剧的意味,可又透出孩童式的天真。这个从小被目为神童的犹太男孩很知道自己的聪明,并且随着年纪增长也知道了怎样讨人喜欢----装得蠢一点。阿西莫夫笑称他最感兴趣的话题就是他自己。这通常会招人嫌,可是阿西莫夫这么个好玩的人谈起他自己时就愈加好玩,他说得眉飞色舞,听的人也兴味盎然。我个人觉得,他最可爱的自负是这一回:阿西莫夫把未婚妻珍妮特带回家,他的弟弟跟珍妮特谈了一会儿话之后,把他拉到一边,悄悄地说:“她是颗珍珠,艾萨克。你怎么找到她的?”阿西莫夫回答(不难想象他脸上狡黠的笑意):----“我是天才。”

5 阿西莫夫与珍妮特
对阿西莫夫来说,写作既是他的职业,也是他唯一的爱好。他不爱出门,害怕坐飞机,甚至跟心爱的女儿在花园里散步的时候也会暗暗牵挂他的打字机----听起来真像了无生趣的工作狂。可是偏偏阿西莫夫还有一段十足美满的爱情。他的第二任妻子珍妮特是一位精神病学家,虽然相遇略迟,但他们在一起度过了美好的二十年光阴。阿西莫夫和珍妮特的爱情是真正值得欣赏的那一种,两个可爱的人,有相同的价值观,各自拥有独立和丰饶的精神世界,又能彼此交流,并且相互尊重。
阿西莫夫总说自己一直梦想着能在工作中死去,“脸埋在键盘上,鼻子夹在打字键中”。除了工作,他似乎对这世界别无所求。他在自传中以标准的工作狂口吻说:“如果我现在快要死了,我会低声地说:‘太糟糕了!只写了451本书!’”但他旋即补充:“这应该是我遗言的倒数第二句话。最后一句将会是:‘我爱你,珍妮特。’”而珍妮特(在为阿西莫夫整理遗稿时)在这句话之后加了一个按语:“真的就是这样。”
真的。阿西莫夫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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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这个干什么呢?也许是孤独感作祟。
有一天提前下班,跑去武英殿看故宫历代书画展第二期。见到黄荃的写生珍禽图,感觉像见了活的格格巫。从小深刻又遥远的记忆突然生生在眼前跳出来,十分梦幻。还见到宋璲的《敬覆帖》。也喜欢。“别来数日,便觉鄙陋顿生,第未知何时可见。……”
怅怅然。门外夏阳炎炎,蝉声满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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